科研院转发中国海洋工程咨询协会关于申报2021年度海洋工程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发布者:金王平发布时间:2021-06-25浏览次数:66

各有关学院(系)、校设研究机构,各位教师

    现转发中国海洋工程咨询协会关于申报2021年度海洋工程科学技术奖的通知http://www.caoe.org.cn/nr/cont.aspx?itemid=209&id=3223具体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符合海洋工程科学技术奖奖励范围,项目完成时间应在2020830日之前。

    2.申报项目涉及多个完成单位的,完成单位前3个应为协会会员单位,完成单位应按贡献大小从左至右、从上到下顺序排列。在申报书中须提供完成单位之间的合作关系说明,包括项目合作经历、时间、方式、产出及客观佐证材料,并由第一完成人签字,作为附件提交。

    3.申报项目科技成果须用于实践1年以上,不存在成果权属争议。每项科技成果只能通过一个申报单位申报,不得拆分后由多个完成单位各自申报或重复申报。

    4.凡已获得或正在申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奖及其他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的科技成果,不得申报海洋工程科学技术奖。

    5.项目所属专业属性、学科代码,请填写至三级学科,学科代码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科分类与代码国家标准》(GB/T 13745-2009)。

    6.申报项目涉及国家立项项目的,附件中须提交项目结题、验收报告的结论页或专家签字页复印件。

    7.附件中成果评价证书只需提交评价意见页及专家名单复印件,不提交查新报告。

    8.论文、专著的作者,专利等知识产权的持有人至少有1人应为申报项目的完成人。第一完成人放弃申报奖励后,应有书面说明。

    9.附件应清晰可见,尽量保持原文件页面大小,原则上不要拼图,超过A4幅面的可以缩印到A4幅面。

10.纸质版申报书中需要加盖公章的位置必须加盖公章。附件应提交原件复印件。

二、申报要求

    1.申报材料采用网上申报方式,请登录中国海洋工程咨询协会网站(www.caoe.org.cn)海洋工程科学技术奖申报与评审系统,完成材料填写和提交。

2.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2021615日至815。网上提交后,打印生成纸质版申报书,与附件一并装订成册,一式3份,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纸质版须在2021820报送至科研院成果部。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金王平

电话:88981070

邮箱:kyyjwp@zju.edu.cn

    联系地址:紫金港校区东三126


附件1.中国海洋工程咨询协会关于申报2021年度海洋工程科学技术奖的通知.pdf

附件2.2021年度海洋工程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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