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院转发关于开展2021年度大禹水利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金王平发布时间:2021-05-08浏览次数:56

各有关学院(系)、校设研究机构,各位教师

中国水利学会关于开展2021年度大禹水利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详http://www.ches.org.cn/ches/ggl/202104/t20210427_1516411.html浙大可作为提名单位,请有意向的老师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1. 申报时须认真选择提名等级,并勾选是否同意降等评审。如选择降等评审,评审奖励过程中不得撤奖。

2. 申报科技进步奖和技术发明奖的成果,应于20181231日之前已开始实践应用;申报科学普及奖的作品,应于20181231日之前公开出版;申报创新团队奖的团队,应于20151231日之前成立。

3. 2020年度大禹奖特等奖、一等奖获奖成果的前三名完成人不得申报2021年度大禹奖。

4. 申报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普及奖的前三名完成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上述奖项中的一项。

二、申报程序

(一)提名申请

需通过浙江大学提名的,请填写《大禹水利科学技术奖单位提名申请表》(附件2),由科研院成果部汇总后向大禹水利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提出申请,待奖励办通过审核后,为每个申报者分配系统填报账号和密码。

提名申请截止日期为2020515

(二)提名书填报

申报者凭填报账号和密码登录系统(网址为https://dyj.mwr.cn填写提名书,签字盖章后与附件一起上传至系统,提交提名单位审核。

提名单位审核通过后,申报者可从系统下载打印提名书和附件(公示证明材料单独打印)。

(三)提名公示

提名成果须于申报前在所有主要完成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主要完成单位和完成人名单及其排序、成果创新点等。

三、材料及时间要求

  大禹奖提名申报须提交如下纸质材料:

1.《大禹水利科学技术奖提名书》(含主件和附件),一式4份。

2. 大禹奖提名成果公示证明材料,一式3份。

纸质材料请于2021610前提交至科研院成果部,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金王平

电话:88981070

E-mailkyyjwp@zju.edu.cn

地址:紫金港校区东三126

 

附件1:大禹水利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pdf

附件2:大禹水利科学技术奖单位提名申请表.xlsx

 

 

 

科学技术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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