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国发〔2016〕16号)及《浙江大学科技成果转化审批细则》(浙大发科〔2019〕15号)等文件规定,现对担任校领导职务的科技成果完成人的转化收益分配情况进行如下公示:
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孙崇德等团队通过学校科技成果转化流程签订完成6项技术转让合同:
(1)《一种桃果实内部硬度空间分布成像的方法》,合同金额5万;
(2)《一种用于水果抗振试验的振动试验台一种物流运输过程中草莓机械伤害的检测方法》,合同金额10万;
(3)《一种柑橘果实采后防腐保鲜剂及其使用方法》,合同金额5万;
(4)《一种桠柑果实贮藏方法一种温州蜜柑果实贮藏方法》,合同金额10万;
(5)《用于降低无线传感器功耗的通信方法以及应用一种维持杨梅果实采后物流微环境低温的方法》,合同金额10万;
(6)《从杨梅果肉中分离纯化四种黄铜糖苷的方法》,合同金额5万。
根据学校相关政策,团队可取得转化所得的70%现金奖励,其中科技成果完成人之一浙江大学校长助理陈昆松在以上6项职务科技成果转化中的奖励金额总计3万元。
公示期自2021年3月26日至2021年4月9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工业技术转化研究院、科学技术研究院提交书面材料及有关证据。
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
电话:88982610,邮箱:linliangfu@zju.edu.cn;
工业技术转化研究院
电话:88982808,邮箱:hlcheng@zju.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
电话:88981070,邮箱:hzchenting@zju.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