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国发〔2016〕16号)及《浙江大学科技成果转化审批细则》(浙大发科〔2019〕15号)等文件规定,现对担任校领导职务的科技成果完成人的转化收益分配情况进行如下公示:
海洋学院冀大雄团队通过学校科技成果转化流程签订完成1项技术转让合同:
项目名称:《一种有缆遥控水下摄像机器人》,合同金额10.2万。
根据学校相关政策,团队可取得转化所得的70%现金奖励,其中科技成果完成人之一浙江大学副书记朱世强在本次职务科技成果转化中的奖励金额不超过转化净收益的30%。
公示期自2021年3月26日至2021年4月9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海洋学院、工业技术转化研究院、科学技术研究院提交书面材料及有关证据。
海洋学院
电话:0580-2092601,邮箱:hsm@zju.edu.cn;
工业技术转化研究院
电话:88982808,邮箱:hlcheng@zju.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
电话:88981070,邮箱:hzchenting@zju.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