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推选2021年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者:伍炜发布时间:2021-01-27浏览次数:457

各有关单位,有关老师:

根据浙江省科协《关于开展2021我省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推选工作的通知》(浙科协发〔20211号)文件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渠道和推选名额

(一)浙江大学科学技术协会向浙江省科协推选省科协向中国科协推选

)对推选单位的推选名额不作限制。各推选单位要严格坚持标准,宁缺毋滥。

浙江大学科学技术协会将于1月底组织推选相关工作218日前上报省科协。省科协在2月下旬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经公示后上报中国科协。

二、院士候选人的标准和条件

1. 在工程科学技术方面做出重大的、创造性的成就和贡献,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中国国籍的高级工程师、研究员、教授或具有同等职称的专家。

2. 院士候选人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195671日及以后出生)。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作为候选人(公安机关担任警务技术职务的、军队兼任技术职务的除外)。

3. 2015年、2017年、2019年已被推荐至中国科学院和已被提名为中国工程院的有效候选人,两院合计连续3次的,2021年停止1次院士候选人资格。

三、推选工作要求和流程

各单位在推荐前,应认真学习领会中国工程院关于院士增选工作以及中国科协关于提名院士候选人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工作中应坚持学术向导,坚持客观公正,坚持专家主导,倡导科学家精神,避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确保科学性、权威性和公信力。

省级学会、高校科协、企业科协按以下流程组织推选工作:

1.发布信息,尤其要保证本学科(专业)、行业领域的覆盖面。

2.推荐人选

省级学会、高校科协、企业科协在推选候选人时,应严格把关推荐人选的学术水平和科学道德、科研诚信,并经理事长(会长、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同时被推选人应由三名或三名以上同一学科(专业)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进行评议并同意推选。对工程科技一线及民营企业专家的推选

报送材料等具体事宜联系浙大科协秘书处,请有意向参选老师202122联系,逾期无效。

、联系方式

浙江大学科学技术协会秘书处

联系人:伍老师  0571-87951079 

电子邮箱:zdkx@zju.edu.cn

地址:紫金港校区东三122

   

  

 浙江大学技术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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