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及项目负责人:
为了更好地做好2021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项目提名工作,现开始征集备选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范围及基本条件
1、申报种类主要包括国家最高科技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普类项目(科普著作)、国际科技合作奖。
2、申报自然科学奖的核心论文论著应已公开发表3年以上(即8篇代表性论著应在2017年12月31日以前发表);申报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项目整体技术应用3年以上(即项目应在2017年12月31日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二、注意事项
1、2020年度经评审未授奖(通过形审进入评审程序)的项目,2021年度不能以相关技术内容再次报奖,须隔一年再行申报。
2、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
3、同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参加国家科技奖励评审。
4、2019年、2020年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不能作为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项目完成人(创新团队除外)。
5、国家科学技术奖采取提名制,相关办法见国奖办文件
http://www.nosta.gov.cn/web/detail1.aspx?menuID=183&contentID=2781
三、请认真填写《备选项目基本情况表》(见附件),科研院将根据国家奖励办关于2021年提名国家奖相关文件要求,做好提名工作,届时将邀请国家奖获得者,召开专家咨询会,分享和交流经验(会议时间另行通知)。
四、截止时间:
项目征集时间截止2020年12月20日。
五、联系方式
科研院成知部 紫金港校区东三126
联系人:赵 彬 88981082
金王平 88981070
陈 汀 88981070
邮件地址:kjckf2@zju.edu.cn
附件1: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2020年12月1日起实施).pdf
附件2:备选项目情况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