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专栏

关于浙江大学6项专利转让的公示

发布者:陈汀发布时间:2020-12-03浏览次数:24

浙江大学6项专利拟转让,现将相关信息予以公示。

 

[1]专利名称:一种体外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操作皿

专利号:ZL201921752864.3

专利简介: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体外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操作皿,包括皿身和皿盖,皿身上设有第一槽区和第二槽区,第一槽区内设有第一槽和两个第二槽;第二槽包括若干个间隔设置的第一沉孔,相邻两个第一沉孔的孔口通过第一连通槽相连通;连通槽上设有挡隔板;第二槽区内设有第三槽,第三槽包括间隔设置的第二沉孔和第三沉孔,第二沉孔的孔底平面高于第三沉孔的孔底平面;第二沉孔的孔底和第三沉孔的孔底通过第二连通槽连通,且第二连通槽的槽底呈自第二沉孔向第三沉孔倾斜下降的斜面。所述的操作皿解决了现有技术中的ICSI操作方式存在的操作不便且体外操作环境不稳定的技术问题,实现了操作简便且能为精卵提供更加安全稳定体外环境的技术效果。

[2]专利名称:一种精卵体外结合受精的培养皿

专利号:ZL201921401087.8

专利简介: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精卵体外结合受精的培养皿,涉及辅助生殖技术领域,所述培养皿包括基板和第一槽体,第一槽体内设有突起,突起的顶面呈自中间向四周辐射且高度逐渐下降的曲面,且曲面向突起的底面方向突出;突起顶面的中间向下凹陷形成用于盛放卵子的卵子槽,卵子槽的槽口向上敞开;曲面上沿径向间隔设有若干个阻挡环,阻挡环与的第一槽体均同轴设置,阻挡环顶端的高度均低于卵子槽槽口的高度;位于最外侧的阻挡环和第一槽体的内壁在突起的顶面上围合出用于添加精子的精子环槽。本实用新型可对精子进行体外水平、垂直双向的优化选择,有效减少卵子多精受精发生率的同时也提高了卵子的受精率、优质胚胎形成率、临床妊娠率。

[3]专利名称:培养皿(体外受精)

专利号:ZL201930652912.0

专利简介: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培养皿(体外受精)。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精子与卵子体外结合受精。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在于形状。4.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立体图。5.本外观设计产品由透明材料制成。

[4]专利名称:一种精卵体外结合受精的培养皿及使用方法

专利号:ZL201910795566.0

专利简介:本发明公开了一种精卵体外结合受精的培养皿及使用方法,涉及辅助生殖技术领域,所述培养皿包括基板和第一槽体,第一槽体内设有突起,突起的顶面呈自中间向四周辐射且高度逐渐下降的曲面,且曲面向突起的底面方向突出;突起顶面的中间向下凹陷形成用于盛放卵子的卵子槽,卵子槽的槽口向上敞开;曲面上沿径向间隔设有若干个阻挡环,阻挡环与的第一槽体均同轴设置,阻挡环顶端的高度均低于卵子槽槽口的高度;位于最外侧的阻挡环和第一槽体的内壁在突起的顶面上围合出用于添加精子的精子环槽。本发明可对精子进行体外水平、垂直双向的优化选择,有效减少卵子多精受精发生率的同时也提高了卵子的受精率、优质胚胎形成率、临床妊娠率。

[5]专利名称:一种显微镜下卵冠丘复合物黏连血块切割分离装置

专利号:ZL201822249030.2

专利简介:一种显微镜下卵冠丘复合物黏连血块切割分离装置,装置包括用于固定血块的第一针体和用于固定卵丘细胞外缘的第二针体,且第一针体的顶端和第二针体的顶端通过转动部可转动地连接,第一针体的底端和第二针体的底端均为针尖;第二针体的针尖上可拆卸地连接有切割部,第二针体通过连接部与切割部可拆卸地连接;切割部包括本体,本体具有内腔,内腔的顶部设有可供第二针体的针尖插入内腔内的开口;本体的底端连接有切割刀片,切割刀片的底端具有刀刃,且刀刃呈向上卷曲的圆弧形;本体的左右两侧对称设有与本体相垂直的钢片,钢片的内端均固定在本体上,钢片的外端设有向本体方向凹陷的指槽,以便于手指扣入,且钢片位于切割刀片的上方。

[6]专利名称:一种男性精液DNA标本批量存储装置

专利号:ZL201921173080.5

专利简介: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男性精液DNA标本批量存储装置,涉及辅助生殖技术领域,底板上铺设有存储单元,存储单元包括至少两个用于存放精液DNA标本的存储腔室,存储腔室设置在底板上,且相邻两存储腔室之间设有防止精液互窜的隔离片。存储腔室包括腔体和翻盖,翻盖的内表面上敷设有第一防污层,翻盖的外表面上设有标记区。腔体包括防渗的腔底,腔底的内表面上铺满有棉质滤纸层,棉质滤纸层的中间设有加样区;腔底与底板之间填充有第二防污层。腔室的内壁上贴设有防溢层,腔室的开口外边沿上还设有用于粘住密封盖的粘贴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装置有效地降低了单位精液DNA标本的空间占有量,且使得精液DNA标本存放有序、管理方便。

 

 

转化方式:转让

定价方式:挂牌交易

转化价格:16万元

 

公示期自2020123日至2020121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科学技术研究院提交异议书及有关证据。

电话:88981082,邮箱:kyc1@zju.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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