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科学技术研究院关于征集2021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自然科学领域)立项建议的通知

发布者:林慧芳发布时间:2020-11-26浏览次数:1308

各学部、各学院(系)及有关单位(自然科学领域):

 围绕国家发展战略和学校“双一流”建设主体目标,结合我校科技发展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加强我校科技原始创新能力以及关键核心技术集成攻关能力,提高我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现公开征集2021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自然科学领域立项建议。

 一、项目征集方向

 请各单位结合前期科研大讨论相关成果,围绕国家面向2035的科技创新布局和学校“十四五”创新发展规划目标和任务,明确路径,加强顶层设计,前瞻谋划布局。面向学术前沿,突破性思想、颠覆性技术、革命性产业领域以及国家战略、全球性重大科技和治理问题,以提升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能力为目标,寻求突破方向,设计凝练若干具有前瞻性和探索性的项目。

 二、遴选方式及申报要求

 1、实行限额推荐申报。请自然科学领域相关学院做好组织申报工作,以院系为单位提交所在学部。请各学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于20201215日前按限额数排序后,将申请材料报送科研院,其他有关单位(先进技术研究院、新农村研究院、校设研究机构,要求人事关系不在任何学院系)提交至科学技术研究院基地办。名额分配如下:理学部6个,工学部10信息学部6农生环学部6医药学部10,其他有关单位3个。项目资助强度约100万元/项,项目执行期一般为2-3年。科研院将根据各单位报送情况,组织专家评审、排序,提交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领导小组审议后确定资助名单。

 2、项目的选题与方向要求按照科研范式转型要求,强调学科交叉。曾受过基本科研业务费校长专项支持的选题方向不再重复资助。

 3、本次项目征集主要面向中、青年高水平科研人才,具有较好科研基础及创新性思维,具有在研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者不能申请。

 4、申请材料参照《浙江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立项建议书》(附件)填写。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慧芳(88208863,kyylhf@zju.edu.cn)

              紫金港校区东三教学楼129办公室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0年11月26日


浙江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立项建议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