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部及校设研究机构:
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的通知>》(浙组〔2017〕5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0年浙江省“万人计划”杰出人才、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遴选等有关事项,转发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紧扣数字经济“一号工程”,着力打造“互联网+”、生命健康和新材料三大科创高地,面向信息、健康、环保、高端装备制造等八大万亿级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遴选支持一批引领我省学科建设和产业技术创新、推动产业发展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杰出人才、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在三大科创高地领域集聚一批科技领军人才。
2020年计划遴选10名左右杰出人才、60名左右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其中三大科创高地领域入选人才数量合计不少于总入选数的50%,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中不少于25%的名额支持来自企业特别是领军企业的创新人才。鼓励和支持在抗击疫情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一线科技人才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杰出人才
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2.具有突出学术水平和强烈的事业心,研究方向处于世界科技发展前沿领域,在本学科领域有重大发现、较大影响力和较高的学术造诣,能够坚持全职潜心研究,具有成长为“两院”院士、省特级专家的潜力;
3.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全职在浙江大学工作1年以上。
(二)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2.在我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确立的重点方向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在所在行业或领域业绩突出,具有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主要精力放在科研一线从事研究开发工作,具有较强的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能力;
3.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全职在浙江大学工作1年以上。
三、名额分配
按照浙江省通知要求,该计划采取限项申报。请各学部及校设研究机构严格按照申报条件认真遴选,各学部及校设研究机构推荐浙江省“万人计划”杰出人才候选人1名,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候选人3名,医药学部可组织我校附属医院在今年新冠疫情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医护人员,在原名额基础上另行推荐2名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候选人。学校将统一组织相关评审,并择优报送浙江省科技厅。
四、申报遴选程序
具体申报流程如下:
1.学部推荐。请各相关学部按照2020年申报要求进行排序推荐候选人,将加盖学部公章后的《浙江省“万人计划”杰出人才推荐情况一览表》(附件1)、《浙江省“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推荐情况一览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一份于7月20日前报送科学技术研究院,word电子版请同时发new@zju.edu.cn。
2.学校遴选。在学部推荐的基础上,学校对浙江省“万人计划”杰出人才、科技创新领军人才进行专家论证并择优报送至省科技厅。
3.系统填报。获学校推荐的申报人登录浙江省人才服务平台(service.zjrc.com),进入“人才工程”栏目,选择省“万人计划”中相应人才类型,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接口进入申报界面。在申报界面选择相应人才类型填报界面,分别在线填报浙江省“万人计划”杰出人才、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申报书(附件3、4为相应申报书模板,供网下试填使用),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提交真实有效的申报信息和佐证材料。无需提交纸质材料,签章页由学校统一上传。
4.科技厅初选。省科技厅成立省“万人计划”杰出人才、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人才评审小组,建立评审专家库,组织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评审,确定初评结果报省委人才办。
5.复评。经省“万人计划”评选委员会复评、公示后统一发布。
五、申报时间
2020年浙江省“万人计划”杰出人才、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我校填报截止时间为8月10日。请申报人提前做好网络填报工作,及时将申报书等提交至学校。
六、其他事项
1.已入选国家和省重大人才工程的,不得再申报省“万人计划”杰出人才、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已入选省“万人计划”的,不得再参加同一层次其他人才类别的申报。省“万人计划”申报者同一年度不得同时申报多个类别。根据现有规定,入选该计划后,资助期内不得申报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2.申报人如已通过其他渠道申报的,不得再依托我校申报该类计划;申报人应真实完整的填报相关材料,如有材料造假现象,取消申报入选资格,并记入科研信用不良记录。
科技厅联系人:
业务咨询:87054124、87051059
网络填报技术咨询:87054113、15068876832
校科研院联系人:
薛建龙 88981080 谢崇波 88981775
附件2:浙江省“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推荐情况一览表.doc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0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