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教育部、人保部、财政部、中科院、基金委等六部委《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文件精神,以及省教育厅发来的《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相关工作布置如下。由于此项工作非常重要,请各单位务必遵照实施。
一、科研项目主要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各类创新基地和人才专项、国家高端智库、文科各类重点基地和省级智库平台、省部级项目以及体量较大的横向科研项目等。
二、科研助理主要指:博士后、专职科研岗、劳务派遣岗等。
三、岗位框算:根据学校上报给教育部的总岗位数,分配如下:
1、按项目体量:原则上可按照300万课题经费聘任1名科研助理进行匡算(文科类纵向科研项目可按照80万匡算);
2、按科研基地:原则上每个国家重点实验室(独建)聘任5名,国重(合建)、省部级重点聘任2名科研助理。
拟开发科研助理岗位情况表
项目类别 | 已落实岗位数 | 2020年拟开发岗位数 | 备注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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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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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科技重大专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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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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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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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创新基地和人才专项(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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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高端智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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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科各类重点基地及省级智库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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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部级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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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量较大的横向科研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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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送进度:
第一批:6月13日前:报送2020年拟开发岗位数;
第二批:8月30日前:报送2020年实际开发岗位数(完成50%);
第三批:12月30日前:报送2020年实际开发岗位数(完成100%)。
请务必于以上时间节点之前汇总本单位科研助理岗位需求及落实情况,将数据汇总材料报送科研院项目办:kjcgx@zju.edu.cn或社科院科管部:huangjunzju@163.com,以便学校及时汇总上报。
五、咨询方式:
岗位设置: 科研院,方晨鹏88206885
社科院,黄 骏88208339
人事政策: 人事处,徐艳秋88981879
经费政策: 计财处,杨雯雯88981237
科研院 社科院 人事处 计财处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