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校设机构),各有关科研人员:
根据《浙江省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对于2021年度浙江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中所有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在申报之前均须进行伦理审查。现将关于申报中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委托浙江大学医学院医学伦理委员会进行。请有关科研人员,按照以下要求准备材料,自行联系伦理证明开具事宜。
一、申请材料
请各位科研人员根据具体情况,准备以下申请材料:
1. 浙江大学医学院医学伦理委员会科研项目申报伦理审查申请表
2. 项目(课题)申报书或研究方案和项目摘要(包括研究目的、内容和意义、文献综述和动物实验数据等资料)
3. 受试者知情同意书(方案)
二、时间安排
请务必于5月27日下午5点前前将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medicalethics@zju.edu.cn ,邮件主题请注明“2021省基金+单位+姓名”,逾期不候。
三、其他事项
1. 涉及临床样本项目及附属医院项目的伦理审查,请向各医院伦理委员会提交申请。
2. 本次伦理审查仅供基金项目申报使用,项目获批后需重新申请项目实施伦理审查。
3. 联系人:孔欣,87073105
浙江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
浙江大学医学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2020年5月22日
附件1.浙江大学医学院医学伦理委员会科研项目申报伦理审查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