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提示

科研院关于因抗击疫情延误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科研人员备案等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者:薛建龙发布时间:2020-04-11浏览次数:263

各有关院系、各相关老师: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面向因抗击疫情延误申请的科研人员定向开放项目申请有关事宜的通知》有关精神,现将因抗击疫情延误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科研人员备案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放时间

  定向开放申请的开始时间为558时,学校截止时间为51412

二、申请人条件

  申请人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疫情防控一线工作;

(二)具备申请资格并拟在2020年度提交相关类型项目申请;

(三)未在集中接收期内提交任何项目申请。

对于上述人员,各有关院系应当于202041516时前向科研院统一备案,科研院将根据情况向自然科学基金委备案。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对备案人员定向开放申请。

三、项目范围

  定向开放自然科学基金委生命科学部和医学科学部所属申请代码下的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申请。

四、申请方式

  采用无纸化方式申请。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请人于558时以后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在线撰写申请书。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

  (二)申请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确因疫情防控原因暂时无法提供的,请申请人在申请书正文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中注明,并上传依托单位出具的说明材料扫描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根据情况通知依托单位后续提供。申请人如有此类情况,请通过所在单位向科研院说明,科研院将根据情况出具依托单位说明材料扫描件。

  (三)依托单位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须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信息系统中的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五、工作要求

(一)请各相关老师实事求是填写备案人员信息(见附件)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各附属医院等单位汇总信息表后请发至医学院确认,由医学院审核确认后发科研院备案。

(二)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信息备案和申请组织工作,确保申请人符合相关申报条件。

  (三)申请人要合理安排工作,认真撰写项目申请书。各有关单位严格把关,切实提高申请质量。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对集中接收的项目申请和本次接收的项目申请统一组织评审,择优遴选资助项目,确保评审工作质量。

   

备案人员信息表.xlsx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