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专栏

申请知识产权基金资助公示(202003)

发布者:陈汀发布时间:2020-04-01浏览次数:131

根据《浙江大学知识产权基金管理办法》(浙大发科〔20198号),申请国(境)外发明专利PCT途径国际阶段资助、国家阶段资助需在校内进行公示。现将202003批次(详情见附件)拟资助专利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

对公布的专利持有异议的,在公示期内,应当以真实身份书面向学校科研院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地址;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为方便核实、查证,保证实事求是、公正处理,匿名异议不予受理。我校将按规定对异议者身份予以保护。

联系人:陈汀  联系电话:88981070   Emailhzchenting@zju.edu.cn


附:202003批次.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