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疫情影响相关通知调整

科研院关于调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申报时间和申报方式的通知

发布者:薛建龙发布时间:2020-02-04浏览次数:416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际合作局相关通知,结合学校实际,现对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的申报时间和申报方式等工作做出相应调整。

一、推迟申报截止日期

(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申请材料接收时间根据学校集中接收工作时间调整,由原定的202036延后至20204712

()如下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申报截止日期,统一延后至20203412考虑到全校工作进度安排,逾期在系统填报将不再受理项目申请

1. 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食品、能源、水”系统关联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2. 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德国研究联合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3. 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韩国国家研究基金会合作与交流项目征集指南》

4. 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香港研究资助局联合科研资助基金项目指南》

5. 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澳门科学技术发展基金联合科研资助基金项目指南》

二、申报阶段试行无纸化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自2020年度起,均试行无纸化申报

1.项目申请人只需在线填报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严格保持一致。

2. 申请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确因疫情防控需要暂时无法提供的,请申请人在申请书正文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中注明,并上传依托单位出具的说明材料扫描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根据情况通知依托单位后续提供。学校申请人如有此情况,请向所在院系具体说明,由院系将申请人签字及院系签章后的情况说明(包括人员详细信息、具体原因等)扫描件发送至科研院邮箱kyyjcb@zju.edu.cn。科研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出具依托单位的说明材料。

 三、适时开放因抗击疫情延误申请的科研人员申请项目

  考虑到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一线的科研人员可能无暇按时提交申请,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根据疫情发展对上述人员再次开放申请,从而保证上述科研人员无后顾之忧,全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为了更好地统筹安排好再次开放申请工作,请院系于20203412时前,务必真实准确填写和提交本单位原拟提交申请但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无法在上述日期前提交申请的科研人员备案表(包括人员详细信息、具体原因等),加盖公章承诺真实准确。学校科研院会根据情况报送至自然科学基金委,对于已在备案表中列出的科研人员,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根据疫情发展情况适时开放申请,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宜

项目申报书撰写要求等其他内容仍按照各项目指南原通知相关要求,原通知详见:科研院网站-基金申请专栏

http://rd.zju.edu.cn/rdoffice/27854/list.htm

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后续工作安排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请院系和科研人员及时关注科研院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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