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院系、老师:
现将截至2019年11月29日收到的科技成果登记材料公示如下(见附件)。对公布的项目、完成人持有异议的,自公布之日起15日内,应当以真实身份书面向我部提出,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地址;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为方便核实、查证,保证实事求是、公正处理,匿名异议不予受理。我校将按规定对异议者身份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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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金王平 88981070 kyyjwp@zju.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
成果与知识产权管理部
2019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