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提示

科研院关于2019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立项项目启动及经费入账的通知

发布者:子菲发布时间:2019-10-28浏览次数:1621

各有关学院(系、校设研究机构),各相关老师:


2019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新立项项目经费已由国家基金委拨付至我校,次到款为直接经费,间接经费将于2020年初到款。科研经费在学校科研服务系统的下达过程,分为项目立项启动和经费入账两个阶段


一、项目立项启动

1、项目负责人确认提交:

项目负责人用自己的账号密码登陆浙江大学科研服务系统

http://kyfw.zju.edu.cn/srm/systemrole/login_toLogin.html)如负责人无该系统账号,请院系汇总后联系科研院过程管理中心进行统一注册。

1)为方便各项目负责人填写,科研院已将集中申报期新立项项目的基本信息和预算信息导入科研服务系统中。如项目信息的不可修改字段中,确有错误请及时联系科研院。

注:部分负责人因科研系统中身份证号、姓名与基金委信息不匹配等原因不能完成批量操作,请项目负责人在系统中自行提交项目启动申请,后续科研院基海部会审核项目(已在发送院系的项目清单中备注)

非集中申报期新立项项目负责人请在系统中自行提交项目启动申请。

2)请项目负责人进入项目我在申报中的项目”,选中项目后点击“编辑”修改,根据系统提示填写完善项目的基本信息(包括所在单位、所在校区等相关信息),“基本信息-任务书电子文本处上传基金委确认的电子计划书“项目预算-预算页扫描件”处上传预算页以及合作任务书(如有合作单位)等相关文件,确认项目成员的核定经费数(若项目组其他成员有核定经费,请根据计划书增加项目成员并填写核定经费数)。

注:请特别关注“项目所属单位”信息,目前项目批量启动时的单位为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有校内兼聘情况的老师请确认项目启动到的具体单位,如有修改请在“项目基本信息-所属单位”模块,点击“小房子”图标进入搜索界面,范围选择“全部”,输入“机构名称”选择要修改到的单位,确定即可。

在目前的科研服务系统中,将不再实行原先的子课题分卡的形式,而是以项目负责人对项目组成员核定经费的形式,体现项目组成员的贡献及业绩考核等,项目启动确认后即推送到财务,后期无法再次修改项目成员核定经费等信息,务请认真填写项目启动经院系、科研院审核后,项目组成员可以在科研服务系统中“项目—我参与的项目”看到该项目。为方便使用经费,项目负责人可在学校的高级财务系统中,为相应的成员授权为子课题负责人,项目组成员即可独立使用。

3)如项目组成员中有合作单位经费外拨,请严格按照计划书中参与者的单位信息输入第三页合作单位一栏中,并确定外拨的经费数。项目负责人需与合作单位签订正式合作任务书(模板见附件,并将双方签字盖章后的合作任务书扫描上传至项目经费-预算页扫描件中。然后“项目预算”模块原有各科目预算修改为留在我校的直接经费详细预算,外拨外单位直接经费输入“三.外协费中。由于国家基金委还未核定今年新立项项目的间接经费金额,因此间接费总额和外拨间接费额度均为“0”

4)项目信息完善后点击“提交”。

请于201911月1日前完成确认并提交。

2、院系审核:

请院系根据项目计划书及合作任务书等,对项目(重点对项目所属单位、合作单位、项目成员、经费等)进行审核,院系可退回负责人也可直接修改。请于201911月7日前完成审核

3、科研院审核:

院系审核后,科研院将对项目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项目立项过程结束。


二、直接经费入账:

1项目立项完成后,合作单位经费外拨和项目组成员核定预算的项目,将由科研院过程管理中心直接入账,待财务审核后即可在项目负责人的一卡通中报销使用,无需执行其他操作。

2、合作单位需要外拨经费的请负责人在“经费入账”和“经费外拨”里分别提交校内和校外经费的申请;有项目组成员核定预算的项目也请负责人自行提交经费入账申请,按照分配额度填写。

 

新立项项目清单已发院系科研科老师,后续经费到款信息也将陆续发送。

 

科研院联系人:

项目启动信息审核:

基海部:  子菲   黄敏卓   薛建龙   88981080

经费入账审核、科研服务系统维护:

过程管理中心:  张丹   方晨鹏    88206885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9年10月24

 

附件:国家自然基金合(协)作任务书模板 .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