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张丹、李德付合同续聘的公示

发布者:洪扬发布时间:2019-05-07浏览次数:225

 

根据《关于做好我校事业性质人员合同期满续聘考核工作的通知》及相关规定,经院务会暨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科研院拟与张丹、李德付签订续聘合同,合同期三年。特予公示,公示期从201957日至14日。对公示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可以书面、电话、来访等形式向科研院院办反映。反映问题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公示受理部门:浙江大学科研院院办(紫金港校区东三122)

联系电话:88981026,87951079

 

浙江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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