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人才奖励的申报请以具体通知为准。
浙江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简称“育才工程”)推荐选拔工作遵循“重条件质量、看发展潜力”的原则,资助培养人员的条件是:
(一)学风朴实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能密切关注本学科专业及科技攻关前沿发展动态,学术和技术水平得到省内外同行认可,具有发展潜力,经培养有望进入我省“151”人才培养人员行列。
(二)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承担过地市级以上科研项目,获得过地市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或其他有影响力的社会奖项;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重大产业技术创新、产品研发、技术攻关、推动成果产业化,取得明显成效;或发表过一定数量的高水平论文、出版过学术著作,取得过重要的科研成果。
(三)具有浙江省科协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促进会)或高校科协或省属企业科协的会员资格,且按规定交纳会费。
(四)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技术职称在副高级以下(含副高级)。
“育才工程”资助培养人员的推荐评选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遵循重条件质量、看发展潜力的要求进行,只接受推荐单位的推荐申请,推荐单位是指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促进会)、省属高校科协、省属企业科协。
评选单位:浙江省科协
管理办法:《浙江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