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人才奖励的申报请以具体通知为准。
“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由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和欧莱雅(中国)合作创立,旨在表彰奖励在科学领域取得重大科技成果的女性青年科学家,激励她们继续从事科学事业,在科学技术领域取得更加丰硕的研究成果。
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获得者应具备的条件:
(一)热爱祖国,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及“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学风正派。
(二)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大发现、重大成果或提出重要的创新学术思想。
(三)40周岁(含40周岁)以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女性公民。
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每年评选一次,每次不超过5名,其中1名为在西部地区工作的女性科技工作者。
推荐单位: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妇联、科协;
(二)中国科协所属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
(三)各有关高等院校。
评奖单位: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
管理办法: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条例(试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