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系、校设研究机构)、各有关老师:
根据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通知,2018年度浙江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资助项目及经费已经拟定。请各学院(系)及时通知受资助项目负责人填报资助项目研究计划书。已获2018年度浙江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资助的项目负责人,需按要求填写《资助项目研究计划书》。现将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 请学院(系)科研科负责人登陆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系统(http://www.zjnsf.gov.cn/b/home.aspx),查询本单位立项清单。如项目负责人忘记系统用户名和密码,请与学院(系)科研科老师联系(学院可为其进行密码重置)。
2、 请项目负责人仔细阅读附件1《浙江省基础公益研究项目计划书填报操作说明》,项目资助额度请各负责人登陆系统填报计划书时查询,请按照申请书的内容填写,除根据确定的资助额度对项目经费预算栏目进行适当调整外,不得对申请书的其他内容进行变更。
3、省基础公益研究项目计划的资助经费管理(包括省级财政拨款经费、单位联合资助经费)依照《关于进一步完善省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17〕21号)、《关于改进加强省级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4〕148号)、《浙江省省级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浙财教〔2012〕357号)和《关于严肃财经纪律规范科技经费使用和加强监管的若干意见》(浙财教〔2012〕29号)等相关文件和学校相关经费管理办法执行。项目经费栏目应按如下比例填写:设备费为0、燃料动力费为0、人员劳务费不受比例限制但不得高于原申请书中额度、自然科学基金间接费为总经费的30%,省公益技术研究项目间接经费为总经费的20%。
请各项目负责人务必于12月27日16:00前完成计划书的网上填报与递交工作。各学院(系)于12月31日16:00前完成计划书网上审核工作,并递交科研院。省自然科学基金办将于2018年1月10日前完成计划书的网上审批工作。
经省自然科学基金办网上审批同意后,请各项目负责人打印成纸质文件一式三份并签字,并将原盖章后的纸质申请书(一式两份)与签字后的纸质计划书(一式三份)一并递交至学院科研科,申请书和计划书其中一份学院封面盖章。各学院科研科老师请将本学院材料汇总后,于2018年1月12日16:00前集中报送科研院。
注意:如不按要求填写计划书、不按期提交电子文档、不及时上交纸质文档将导致资助项目被撤消。
科研院联系方式
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联系人:陆丹旸 88981775 kyyldy@zju.edu.cn
省公益技术应用高新类项目联系人:刘剑蕾 88981187 kyyljl@zju.edu.cn
省公益技术应用农村农业、社会发展类项目联系人:陈曦 88981063 kyycx@zju.edu.cn
省公益技术应用国际合作类项目联系人:陆丹旸 88981775 kyyldy@zju.edu.cn
省自然科学基金办联系方式
缪静,电话:0571-85214970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7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