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方晨鹏等5名同志合同续聘的公示
根据《浙江大学人事处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固定期限聘用合同签订有关规定的通知》(浙大人发【2012】38号),经院务会研究,科研院拟与方晨鹏、鉏萍、王芳展、赵彬、刘剑蕾5名同志签订续聘合同,合同期三年。特予公示,公示期从2017年10月17日至23日。对公示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可以书面、电话、来访等形式向科研院院办反映。反映问题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公示受理部门:浙江大学科研院院办(紫金港校区东三122)
联系电话:88981026,87951079
浙江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7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