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3年度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资助课题研究工作总结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4-13浏览次数:123

各有关学院(系)、项目负责人:

根据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和《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要求,现将2013年度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以下简称博士点基金)资助课题总结验收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学院(系)通知获得2013年博士点基金资助课题的负责人,在“科技评价与评审管理信息系统”(http://211.151.90.194/bsdjj),下载《2013年博士点基金资助课题结题模板》安装软件(模板安装软件可直接下载,结题课题的负责人无需登录系统)。课题负责人填写完成《工作总结》并校验加锁后将生成的数据文件(命名方式为:课题编号.datdat文件的大小不得超过5M,否则无法上传到系统),交所在学院,由学院汇总dat文件后统一电子版发送给科研院,结题数据由学校统一上传系统,结题课题的负责人无法直接登录系统进行上传

2、请各学院在201755日前,在dat文件汇总反馈科研院。

3、课题负责人填写完成《工作总结》并校验加锁后将《工作总结》打印一份,按填写要求完成后签名并交所在学院。每个资助课题《工作总结》中的《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资助课题财务决算表》需额外单独打印一份,由课题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审计负责人签章后,交所在学院。学院汇总《工作总结》一式一份,及额外的《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资助课题财务决算表》一式一份,于59日前将上述纸质材料交科研院。

4、根据《关于组织博士点基金资助课题论文稿件的通知》(教技发中心函[2004]19号)的要求和课题申报承诺,在研课题结题前应在“中国科技论文在线”网站(http://www.paper.edu.cn)“首发论文”栏目发布2篇及以上论文,或者在《中国科技论文》(中文核心期刊,网址为http://journal.paper.edu.cn)期刊上发表1篇及以上论文。

5、原则上,2013年度博士点基金资助课题不得无故延期结题。

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联 系 人:谢崇波

联系电话:88981080

电子邮件: xiechongbo@zju.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

二○一七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