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7年度浙江省中医药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签订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11-30浏览次数:245

各相关单位、附属医院、医学院

  2017年省中医药科技计划项目业已公布,根据项目管理要求自即日开展项目合同签订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签订范围

  列入2017年省中医药科技计划的各类项目,包括中医药重点研究项目、中医药科学研究基金项目、中医药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项目、中药配方颗粒研究专项项目。

二、签订要求

  (一)项目名称、研究周期须与项目公布文件一致,项目研究目标和内容不得随意调整,总体考核指标须明确,研究方案可进一步优化完善,经费预算须符合科研经费使用要求,年度计划应切实可行。

  (二)中医药重点研究项目资助15万元/项,中医药科学研究基金A类项目、中医药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项目资助3万元/项,中药配方颗粒专项参照原申报类别予以资助,其中宁波 辖区承担项目资助经费由当地财政落实。项目配套经费要求予1:1以上,中医药科学研究基金B类项目配套不低于3万元。总计经费与详细预算额度必须一致。

三、签订流程

  本次项目合同网络、纸质同步签订。网络系统开通时间为2016年11月25日至12月13日。项目负责人请登陆“浙江中医药科教系统”(zgj.zjtcm.net),逐步完成在线填报,经审核后打印。打印的纸质项目合同书一式三份12月15日下班前交科研院农社部。

  联系人:王海瑞,严智宇

  联系电话:88981029

  请各单位认真做好合同签订的督促和审核工作,确保项目合同的科学管理和项目研究的顺利实施。

附件1:关于开展2017年度浙江省中医药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签订工作的通知

附件2: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下达2017年度浙江省中医药科技计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