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依托院系:
科技厅近日发布了《关于报送2016年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作总结和2017年工作安排的通知》(具体请见附件)。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1、此次工作时间较紧,校内完成时间11月29日。请各实验室(工程中心)在刚刚完成的绩效考核材料基础上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务必按时完成。
2、在刚刚完成的绩效考核中部分实验室(工程中心)因上报材料不完善导致评价成绩远低于实际,此次总结工作请各实验室(工程中心)务必重视,避免出现类似情况。同时请依托院系加强对相关上报材料的审核,材料经院系审核后方可学校盖章。
3、另有部分实验室(工程中心)尚未在云平台完善30万元以上大型仪器设备信息,也请务必抓紧时间在11月25日前完成。
4、如有任何问题请联系:张晓辉 88981015 翁静波88981125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6年11月21日
《关于报送2016年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作总结和2017年工作安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