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科研院关于转发2017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申请项目第二轮专家评审结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9-14浏览次数:1084

 

各有关学院(系)及申请人:

2017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申请项目第二轮(省内)专家评审已经结束,现根据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通知将评审结果反馈项目申请人及所在学院(系),请各有关申请人登陆省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在“我的项目”——“状态”中查询第二轮专家评审结果(注:第二轮专家评审未通过项目,状态显示为“第二轮评审不通过”;第二轮专家评审通过项目,状态显示为“拟立项”。)

对于第二轮专家评审未通过的申请项目,申请人如果对评审结果有异议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向省自然科学基金办提出复审申请。省自然科学基金办依据有关管理规定对复审申请进行审查、处理。复审结束后,省自然科学基金办及时将复审结果通知相关申请人及所在单位。申请复审的条件、注意事项、操作程序及有关要求请见以下内容。

一、复审条件

申请复审的项目应当是第二轮专家评审未通过的2017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申请项目,并且第二轮专家评审工作中存在明显的程序性错误且影响评审结果的。

二、注意事项

1.复审工作主要目的是对项目评审过程中出现的程序性失误进行纠正。对评审专家的学术判断结果有不同意见,不得作为提出复审申请的理由。

2.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复审申请不予受理:

1)对评审专家的学术判断结果有不同意见而提出复审申请的;

2)未通过所在依托单位提出复审申请的;

3)非项目申请人提出复审申请的;

4)逾期提交复审申请的;

5)复审申请手续不全的。

三、操作程序

(一)涉及复审申请人的操作

1.查询评审结果。申请人登陆省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在“我的项目”——“状态”中查询专家推荐票数。

2.提出复审申请。申请人经慎重考虑,决定提出复审申请的,可点击“申请复审”按钮,通过网络递交与纸质材料递交相结合的方式提出复审申请。

3.复审申请人点击“复审类型”栏中的“模板下载”按钮,下载并填写《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复审申请书》(以下简称复审申请书)。

4.复审申请人应将本人签字后的纸质复审申请书、原项目申请书全文、第二轮专家评审结果一式三份提交给所在学院,学院审核盖章后交学校科研院。

5.复审申请人进入省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在线填写“复审理由”并点击“附件上传”按钮,将签章后的复审申请书扫描件上传至省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再点击“递交”按钮,将复审申请书上传给学院管理员,学院审核通过后递交至科研院。复审申请网上递交所在单位的截止时间为:2016929日下午1700

(二)涉及依托单位的操作

1.根据省基金办要求,各学院需对复审申请材料及时进行认真审核,非程序性错误项目原则上不予复评,并将有关情况报学院负责人。对于符合条件的复审申请,经所在学院负责人审核同意后予以上报;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复审申请,应向复审申请人做好解释工作。

2.请在2016919日下午17:00时前,将符合条件的复审申请人网上递交的复审申请书上报至省自然科学基金办。920日下午16:00时前,并将复审申请人签字、学校签字盖章的纸质复审申请书/原项目申请书全文,第二轮专家评审结果一式一份统一报送至省自然科学基金办。

科研院联系人:谢崇波

电话:0571-88981080  Emailxiechongbo@zju.edu.cn

省基金办联系人:徐敏

电话:0571-88212789

地址:杭州市文一路115号省自然科学基金办 (31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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