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老师: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互联网+”领域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的通知》和《关于请组织申报大数据领域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的通知》文件的具体要求中指出:同一法人单位可选择其中1个实验室方向进行申报,择优选择1个项目单位申报。故我校在“互联网+”和“大数据”领域各只有一个国家工程重点实验室申报名额,请各院系老师于9月12日之前将申报意向通知科研院高新部,申报意向通过邮件告知,科研院将根据申报情况择优进行上报。
科研院高新部联系人:蒋啸 88981187 jxxyt@zju.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高新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