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征集申报意愿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5-25浏览次数:1703

 

各有关学院(系):

为切实推进《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实施,突破并解决一批影响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的核心关键技术问题,开发一批标志性目标产品,转化一批重大科技成果,促进我省七大万亿产业发展,推进浙江制造向浙江创造转变,引领浙江产业转型升级,浙江省科技厅决定启动2017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请各院系认真组织相关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与组织方式

主动设计项目:根据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需求,科技厅主动设计了138个课题,其中工业领域53个、农业领域31个、社发领域50个、国际合作4个。各课题的申报指南(研究内容、实施目标和申报主体)详见附件1。主动设计项目通过面向我省公开征集、各市和归口管理部门限额推荐的方式组织申报。

二、申报要求

应征主动设计项目的,应当对照申报指南进行申报。高等学校牵头申报的项目,如有明确技术应用示范和产业化任务的,应当寻求具备相应示范和转化产业化条件的企业或应用单位合作进行申报。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项目申报资格。作为项目负责人同时主持各类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数一般不得超过1项,作为主要参加人员一般不得超过2项。承担在研项目已达上述限定数的,应当重点做好在研项目的实施工作,不得申报2017年度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二)关于申报项目实施期限。根据技术成熟度、实现目标的难易程度科学确定,原则上不超过4年。

(三)关于国际科技合作。 

国际合作领域联合技术研发与示范推广项目,可联合企业,以企业牵头申报(详见附件指南)。

项目申报利用国外科技资源和力量合作应征工业、农业和社发领域主动设计项目的,请在申报材料中注明“国际合作项目”。国际合作领域中的“联合共建研究中心或实验室”、“联合共建国际技术转移机构”和“联合共建科技或创新园区”等3类项目申报通知科技厅会另行发布,见链接


(四)项目申报的其他注意事项。各单位在组织申报时,应严格审查申报项目信息的真实性,承诺本次申报的项目没有获得国家和省级有关部门的立项支持,以避免重复立项、重复支持。

四、报送申报意愿

本次项目实行限额推荐,请各院系提前征集拟牵头申报项目意愿,并2016531前将申报意愿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需盖章)与电子版报送至科研院对应的业务部门,逾期恕不受理。学校将根据申报意愿征集情况安排之后的申报工作,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联系人:

工业领域         高新部刘剑蕾    kyyljl@zju.edu.cn  88981187

农业及社发领域   农社部严智宇    yanzhiyu@ zju.edu.cn  88981029

际合作领域        基海部曹阳        kyycy@zju.edu.cn      88981026

                                                             科研院

                                                          2016年5月25日

 

       附件1:2017年度重点研发计划主动设计申报指南

 

附件2:2017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申报意愿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