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系、独立研究结构:
为加强对浙江省教育厅高校科研项目的管理,切实保证按期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要求,现将2016年度上半年集中办理教育厅项目(理工类)结题手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
省教育厅公布立项的浙江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含重点项目、一般项目、自筹项目)。
二、材料报送
1.请在5月13日前,向科研院报送下列结题材料:
重点项目《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一式3份、研究成果及其附件(引用、转载等材料)一式2份;
一般项目《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一式1份及佐证材料1份。
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汇总表一式1份及电子版。
2.课题成果的形式、数量须与申报书内容相符,课题成果必须在醒目位置标注“受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资助(项目编号)”字样。
3.论文需正式发表,投稿中或录用证明都不行;研究报告必须有相关部门采纳意见。(有部分老师之前提交过结题申请,但因成果形式或数量与申报书上不一致而未能通过教育厅审核,需重新提交结题申请)
4.同时请在教育厅网站(www.zjkysz.cn )上填写项目进展报告和结题报告,并上传报告电子版,由院系科研管理人员审核后上报科研院;遗忘账号密码可咨询科研院。
三、工作要求:
1.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规定程序通过项目结题的,逾期不再受理项目结题申请。
2.项目的结题情况将作为各学院申报教育厅、科技厅等限额推荐项目名额分配的重要指标,请各院系按照有关管理办法的要求,及时督促老师做好项目的结题工作,确保项目按期保质保量通过结题。项目到期未结题的教师不得再申请其他限额推荐的项目。
四、材料报送地址:
紫金港校区东三118办公室 科研院农社部
科研院联系人:龚人杰 严智宇
联系电话:88981029
Email:gongrenjie@zju.edu.cn yanzhiyu@zju.edu.cn
教育厅联系人:周建慧、姜毅
联系电话:88008968、88008970
附件2:教育厅课题结题要求
附件3: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