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推荐全国科普先进集体候选单位的公示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4-12浏览次数:100

 各有关单位、老师:

      根据要求,推荐全国科普工作先进集体需在单位公示。对公布材料、后选单位持有异议的,自公布之日起三日内,应当以真实身份书面向科研院提出,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地址;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为方便核实、查证,保证实事求是、公正处理,匿名异议不予受理。我院将按规定对异议者身份予以保护。

      附件:先进集体推荐浙江大学技术转移中心公示材料

      联系人:鉏萍    联系电话:8898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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