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老师:
根据要求,现对关于组织推荐浙江省农业科技突出贡献者和先进工作者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如有异议对公布的项目、候选人持有异议的,自公布之日起5日内,应当以真实身份书面向我院提出,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地址;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为方便核实、查证,保证实事求是、公正处理,匿名异议不予受理。我院将按规定对异议者身份予以保护。
联系人:赵彬 88981082 kjckf2@zju.edu.cn
公示材料
成果与转移部
201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