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签订2016年度省级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计划项目任务书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2-25浏览次数:712

各相关院系、老师:

    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达2016年度省级公益技术应用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我校共有个84省级公益技术应用研究计划项目、8个实验动物平台项目和6个分析测试项目予以批准立项,项目清单详见附件。

    请各院系科研科及时通知项目负责人,按照《浙江省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计划管理(试行)办法》和《浙江省省级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计划项目任务书的签订和项目实施工作。计划项目任务书将作为项目执行、验收、财政科技经费拨付和项目经费使用的依据。

为做好2016年度省级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计划项目任务书签订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负责人登陆省科技厅网上申报管理系统,于310前完成《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的网上填报与递交工作。计划项目任务书中项目经费预算:

1. 设备费为0、燃料动力费为0、人员劳务费为总经费的15%左右、间接费用根据管理办法折算下来为总经费的16.6%,其中管理费为总经费的11%,激励费为总经费的5.6%

(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为附属医院的,请注意管理费预算为总经费的8%,激励费根据管理办法折算下来为总经费的6.6%,管理费与激励费之和为间接经费。)

2. 会议费与合作、协作研究与交流费(出国费)需经省级政府采购与审批,不建议列支会议费与合作、协作研究与交流费。

3. 分析测试项目要求:目标任务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一栏,分条描述,且每条任务指标简明、量化、可考核。 

二、项目负责人填报完成并检查无误后上传所在院系科研科,所在院系于3月11日前对计划项目任务书进行审核上传。校科研院审核无误后上报省科技厅。逾期未签任务书的,做放弃项目立项处理。

三、省科技厅业务处和计划处审核通过后,计划项目任务书才能有审核通过水印。鉴于省科技厅业务处和计划处审核通过的时间不确定,请项目负责人随时关注浙江省科技厅网上项目管理系统,如任务书被退回,请按照退回意见进行修改后再提交。如科技厅计划处审核通过,请打印加印审核通过水印的计划项目任务书一式六份,交校科研院归口管理部门。

 

五、联系人:高新部 刘剑蕾  联系电话:88981187

          农社部 严智宇  联系电话:88981029

          基海部 张  瑄  联系电话:88981775

 

附件1:2016年度浙江大学公益性计划清单                                                         

科研院高新部、农社部、基海部

                                     2016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