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学院(系)、医学院附属医院,独立研究院:
为进一步加强科技管理队伍建设,并激发其积极性,促进我校科技工作持续稳步发展,现就十二五“浙江大学科技管理先进个人”评选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拟评选“浙江大学科技管理先进个人”10名。请各单位按照评选条件确定本单位推荐人选,填写《浙江大学科技管理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1),于2016年2月28日之前将申报材料一份(电子版)报送科研院成果办,纸质2月29日递交。
二、评选条件:
1.已从事科技管理工作2年以上科技管理人员。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服务意识强;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较强的组织策划能力,团结协作,管理工作受到科技人员好评。
3.所在单位主要人均科技指标较突出,产出了高水平的科技成果。
联系人:成果办 赵 彬(88981082,kjckf2@zju.edu.cn)
科研院
2016年2月24日
附件1:先进个人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