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科技部关于征集2016年度中国亚太经合组织合作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2-03浏览次数:222

各有关单位、老师:

  为继续推动亚太经合组织(APEC)框架下的多边科技与创新合作,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即日起开始征集2016年度中国亚太经合组织合作基金(财政部于2010年设立,以下称财政部基金)项目,主要用于资助我方单位组织或参与APEC框架下的交流与合作。

  一、申报说明

  (一)项目是落实APEC领导人倡议、推动APEC经济与技术合作的重要支撑,项目设计应符合APEC合作的优先领域,注重实效,避免空泛的研讨、座谈。

  (二)基金资助的优先领域根据当年APEC相关会议东道主确定的重点领域逐年调整。2016APEC会议东道主秘鲁确定的会议主题为高质量增长、人类发展4个优先议题分别为推进区域经济融合与高质量增长完善区域粮食市场中小微企业现代化人力资本开发

  (三)APEC框架内设有多个工作机制,分别涉及经贸合作、中小企业、防灾备灾等不同领域。科技部国际合作司牵头负责的为APEC科技创新政策伙伴合作机制(Policy Partnership on Science, Technology and Innovation, PPSTI),主要负责推进APEC项下的科技与创新合作。因此,各单位向科技部国际合作司申报的项目应与科技创新领域相关。

  (四)申请的财政部基金支持项目资金额度原则上不超过60万元人民币,配套资金应充分保障。

  (五)外方合作单位需来自两个或两个以上的APEC成员经济体。

  (六)项目预算编报应本着务实节约的原则,按照实际开支需求逐项填报申请表中的金额。

  (七)各单位申请项目需经浙江省科技厅推荐(推荐流程见附件2)。

  二、申报方法

  (一)有意向申报的单位须按照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分别准备申报材料。财政部基金项目所需申报材料请参看附件1(根据附件自制word表格)

  (二)财政部基金项目申请单位需报送电子版材料,另需报送纸质版材料一式5份(其中一份加盖院系公章)。文档名称一律按照浙江大学项目名称的形式编纂。

  三、申报时间

  (一)财政部基金项目即日起开始接受申报,截止日期为20162161700

  (二)财政部基金项目申报技术后,由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对项目进行战略评审,择优向财政部推荐候选项目,最终由财政部决定入选项目。

  四、联系方式  

    浙江省科技厅(项目承办单位主管部门):

    联系人:省科技厅合作处

  电话:0571-87054043

  电子邮箱:xuxing@zjinfo.gov.cn

   

    科研院基海部:曹阳 电话:87951079 kyycy@zju.edu.cn

 

  附件:1. 中国亚太经合组织合作基金申请简介

     2. 中国亚太组织合作基金使用申请书

     3. 中国亚太经合组织合作基金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