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进展和结题工作已经开始,我校本年度需提交报告的清单请见附件。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报方式:
2015年国家自然基金项目进展和结题报告需项目负责人在线撰写。
负责人以原有的用户名、密码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sfc.gov.cn ,按要求认真撰写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如忘记用户名和密码,请邮件联系科研院kjccl@zju.edu.cn,或电话联系88981126 吴老师 。
二、填报要求
1. 在研项目提交年度进展报告(2015年12月26日前网上提交)
采用项目负责人在线填写、依托单位在线审核的方式,负责人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注意:
1)需尽量叙述研究工作取得的主要进展;
2)非本年度的论文不要列出,请尽量采用成果在线检索;
3)“基金项目研究成果目录”为空,请补充2015年度取得的成果。否则,在“其他需要说明情况”中予以详细说明原因。
2. 拟结题项目提交结题报告(2016年1月15日前交校科研院)
1) 结题报告是资助项目研究工作的重要档案材料,也是结题审查、财务验收和绩效评估的主要依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将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将《结题报告》全文向社会公布。
项目负责人及其合作者应认真阅读并按照《条例》、相关类型资助项目管理办法和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的要求(查阅http://www.nsfc.gov.cn),在资助项目研究工作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撰写《结题报告》并提供必要的附件材料,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注意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
2)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受资助项目科研论文实行开放获取的政策声明》(http://or.nsfc.gov.cn/statement),受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发表的论文应在发表后12个月内实现开放获取。项目负责人可以直接(或通过ISIS系统)进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成果在线”(http://rol.nsfc.gov.cn),上传论文全文。
3) 请负责人双面打印纸质结题报告原件(不含附件材料)一式二份,并保证纸质结题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
院系科研科审核后其中一份封面加盖公章,并于2016年1月15日前交至校科研院基础研究与海外部。
财务决算部分需严格按预算及实际支出填写、控制结余经费数(10%左右),并经校财务处审核签章。2014年以前(含2014年)批准的资助项目填报决算时,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编制说明”相关要求完成新旧科目衔接后再进行填报。
4) 项目负责人应使用可以直接(或通过ISIS系统)进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成果在线”(http://rol.nsfc.gov.cn),从文献库中检索研究成果或者按要求格式自行填入。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报告内容。
5) 电子附件目录和电子附件材料
在电子附件目录中列出所有上传的电子附件材料清单。上传的电子附件材料应为项目负责人和参与者取得的与资助项目相关的代表性研究成果,项目负责人应按照电子附件目录清单的顺序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上传,无需报送纸质附件材料。
有关电子附件材料的其他相关要求如下:
(1)提供不超过6篇代表性论文的电子版全文;其余论文或专著仅提供电子版首页和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页,其中已录用的待发表论文还应附编辑部录用证明的扫描件;研究生学位论文仅提供电子版封面;
(2)大会特邀学术报告应提供相关会议邀请函和会议论文集有关目录的扫描文件;
(3)如曾获国家级、省部级二等以上科技奖励或其他重要科技奖励,应提供奖励证书扫描文件。
6) 请项目负责人在结题后三年内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继续提供与资助项目相关的研究成果,作为绩效评估的依据;并按要求提交依托单位,列入项目成果档案。
7) 项目所属学科处如有特殊要求,请按同时按要求报送有关材料。
浙江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
基础研究与海外项目部
201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