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2015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第三批)申报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9-17浏览次数:1155

各有关院系、单位:

根据国家、省有关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要求,围绕我省医学科技创新实际和需求,浙江省科技厅在深入调研和部门会商的基础上,决定启动主要面向重大与高发疾病防治技术创新领域的2015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第三批)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与组织方式

2015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第三批)为主动设计项目,包括免疫治疗技术临床应用、肝癌诊治新技术、重要致盲性眼病治疗新技术、重大疑难心血管疾病治疗新技术、常见恶性肿瘤中医诊治技术、听力损失防治新技术、胰腺癌诊治新技术、甲状腺癌诊治新技术、重大精神障碍识别和诊治新技术、重要感染性疾病防控新技术等10个研究专题。

上述10个专题的主动设计项目通过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的方式组织申报,要求研发与示范应用一体化设计,有创新性内容,并有明确的示范应用目标。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资格

在浙涉医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临床医疗单位,鼓励产学研合作。申报单位在知识产权、科研信用等方面记录良好;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科技项目做到单独建账,独立核算。

每个专题各单位限报2项,在进行网络申报之前请务必跟科研院提前沟通备案以便组织协调。作为项目负责人同时主持各类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数一般不得超过1项(不含省自然科学基金),作为主要参加人员一般不得超过2项;承担在研项目已达上述限定数的,限制申报2015年度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二)申报方式与材料

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实行网络在线填报方式组织申报。通过科技厅申报系统进行申报:http://xm.zjkjt.gov.cn/redirect.action。

经网上审核通过后,项目申报单位须将印有水印标记的项目申请表盖章后与可行性报告和经费预算书等相关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归口管理部门。

(三)申报管理

各相关院系、单位负责做好项目的申报管理工作。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协调并协助做好网络电子数据的提交工作,在项目纸质申请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并盖章;编制项目汇总表(字段包括序号、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及身份证号码、项目总经费、申请财政经费和备注等7栏)。

(四)申报截止时间

2015年度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第三批)报送科研院的截止时间为20151015日。

(五)其他

项目实施期由项目申报单位根据技术成熟度、实现目标的难易程度确定,原则上不超过4年。

项目申请单位应承诺本次申报的项目没有获得国家和省级有关部门的立项支持,以避免重复立项、重复支持。申报项目的可行性报告、经费预算书等电子申报附件材料中应严格回避项目申请单位及项目组成员的相关信息,以确保网络远程专家评审的公正性。各相关院系、单位在审核申报项目时,应当严格审查申报项目信息的真实性。

联系人:严智宇  88981029  yanzhiyu@zju.edu.cn

 

附件:2015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第三批)申报指南(详见科技厅网站通知:http://www.zjkjt.gov.cn/news/node01/detail0101/2015/0101_6489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