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16年度浙江省公益技术应用研究(实验动物)计划项目申报的补充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9-09浏览次数:245

各有关院系、单位:

提高我省实验动物研究水平,提升实验动物专业人员的技能,加快推进实验动物资源向社会开放、共享,更好地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服务,现就2016年度浙江省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实验动物)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实验动物资格认可证。

(二)项目开展的动物实验设施具备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项目申请人所在单位须接收或使用过一定额度的创新券。

(二)项目主要支持方向详见附件“2016年度浙江公益技术应用研究(实验动物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三)项目纳入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序列,申报应当遵循以下规定:项目申请人在同一年度只限申报一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不得重复或分别申报同年度不同计划项目,一经发现,取消所有项目立项资格。已申请过今年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不得申请此次项目。作为项目负责人同时主持各类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不得超过1项(不含省自然科学基金),作为主要参加人员不得超过2项。有项目在研的,应当重点做好在研项目的实施,限制申报2016年度实验动物项目。

(四)项目具有创新性,项目申报单位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相关设备基础。

(五)项目负责人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研究和组织协调能力。

(六)项目资助额度6-10万元。

(七)项目资助经费主要用于项目研究所需要的材料、试剂、燃料、会议差旅、通信及资料印刷等费用。

(八)项目实施周期三年。

三、项目申报的组织管理、审核推荐程序和要求

(一)申报受理程序

1、通过科技厅项目申报系统:xm.zjgjt.gov.cn,经网上审核通过后,形成有水印标记的项目申请表。

2、逐级上报,经院系、单位科研科初审汇总,按规定时间报科研院农社部。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包括可行性报告、申请书、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

3、省科技厅组织专家评审、主管处室初审和处室联审,经厅务会审定的“三审一决策”程序立项。

4、下达项目计划。

(二) 限额推荐

全校推荐名额不超过15项,如申报数超过限额数,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并择优推荐。

(三)项目受理时间

项目申报工作于9月 3日开始,截止期为1022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

农社部 严智宇 88981029 yanzhiyu@zju.edu.cn

2016年度浙江省公益技术应用研究(实验动物)计划项目申报指南详见科技厅网站具体通知:http://www.zjkjt.gov.cn/news/node01/detail0101/2015/0101_6471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