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院转发浙江省经信委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国家01-04科技重大专项浙江省地方配套资金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5-28浏览次数:819

国家01-04科技重大专项课题组:

按照《国家01-04科技重大专项资金配套管理办法(暂行)》(浙财企〔201431号)相关规定,现将组织申报2015年国家01-04科技重大专项浙江省地方配套资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要求

    (一)按照《国家01-04科技重大专项资金配套管理办法(暂行)》(浙财企〔201431号)的相关规定,2015年之前立项的01-04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可申请浙江省地方配套资金。 

(二)地方配套资金的使用原则上需按照《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标准和范围支出。在任务合同书“项目经费来源与支出预算表”中无地方配套资金预算科目的,在企业自筹资金科目中列支。 

 二、申报材料和程序

课题组须提供如下材料:

    1.国家01-04科技重大专项浙江省地方配套资金申请表(见附件中的表格1)。

    2.国家01-04科技重大专项项目情况表(见附件中的表格2)。

    3.国家01-04科技重大专项立项批文、项目任务合同书的复印件。

    4.完成期为2014年底之前的项目,需提供项目的验收报告、专家验收意见,尚未验收的需提供情况说明。

   5.项目拨款通知单、银行到款凭证复印件(需盖单位财务章)。后补助类项目,由企业先行垫付中央财政资金的,需提供项目专题审计报告。

请于615日下午5:00前,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报送科研院2011计划与重大专项部(紫金港校区东三教学楼126办公室)。材料1和材料2还需发送电子版至kyyzg@zju.edu.cn 

省经信委具体通知请见网址:

http://www.zjjxw.gov.cn/cszc/dzxxb/wjtz/wjtz/2015/05/28/2015052800009.shtml

 

联系人:

科研院2011计划与重大专项部:

王国雄、张戈 电话:88981159,电子邮箱:kyyzg@zju.edu.cn,  gxwang@zju.edu.cn

 

省经信委:

01(核高基)02专项(集成电路装备): 省经信委电子信息办 邬韶杭,电话:87050802,电子邮箱: dzxxb@zjjxw.gov.cn

03专项(无线通信): 省经信委电子信息办 魏振华,电话:87050847,电子邮箱: dzxxb@zjjxw.gov.cn

04专项(数控机床): 省经信委技装处 陈革,电话:87058172,电子邮箱:cheng@zjjxw.gov.cn

 

附件:省经信委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国家01-04科技重大专项浙江省地方配套资金的通知(含国家01-04科技重大专项浙江省地方配套资金申请表、国家01-04科技重大专项项目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