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科研院关于填报2015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计划书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4-27浏览次数:497

 

各有关学院(系)、各有关老师:

根据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通知,2015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及经费已经拟定。请各学院(系)及时通知受资助项目负责人填报资助项目研究计划书。已获2015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项目负责人,需按要求填写《资助项目研究计划书》。现将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请学院(系)科研科负责人登陆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系统(http://www.zjnsf.gov.cn/b/home.aspx),查询本单位立项清单。如项目负责人忘记系统用户名和密码,请与学院(系)科研科老师联系。

2请项目负责人仔细阅读附件1《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计划书填报操作说明》,项目资助额度请各负责人登陆系统填报计划书时查询,请按照申请书的内容填写,除根据确定的资助额度对项目经费预算栏目进行适当调整外,不得对申请书的其他内容进行变更。

3省自然科学基金的资助经费管理依照《浙江省省级科技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附件2)、《浙江省级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教〔2012357号)(附件3)和学校对间接经费管理执行。项目经费栏目应按如下比例填写:设备费为0、燃料动力费为0、人员劳务费为总经费的15%、管理费为总经费的11%、激励费为总经费的5.6%

请各项目负责人务必于5712:00前完成计划书的网上填报与递交工作。省自然科学基金办将于530前完成计划书的网上审批工作。

经省自然科学基金办网上审批同意后,请各项目负责人打印成纸质文件一式三份并签字,并将原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申请书(一式两份)与签字后的纸质计划书(一式三份)一并递交至学院科研科。各学院科研科老师请将本学院材料汇总后,于20156517:00前集中报送科研院。

注意:如不按要求填写计划书、不按期提交电子文档、不及时上交纸质文档将导致资助项目被撤消。

科研院联系方式

谢崇波, 电话:0571-88981080Email:xiechongbo@zju.edu.cn

省自然科学基金办联系方式

陈登,电话:0571-87353861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5427

附件1、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计划书填报操作说明

附件2、浙江省省级科技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3、浙江大学关于浙江省省级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项目间接费用管理的规定(试行) 3、浙江大学关于浙江省省级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项目间接费用管理的规定(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