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重大研究计划以玉米、水稻为主要研究对象,围绕控制产量性状的遗传网络解析,综合应用生物学、农学及信息学等多学科交叉的手段,集中深入地探讨株型发育和籽粒形成这两个密切相关并影响作物产量性状的重要生物学过程的遗传及生理生化调控机理,进一步通过分析籽粒形成和株型发育过程中不同阶段生物学过程之间的互作关系,阐明影响作物产量性状的遗传调控网络。在此基础上,开展高产育种的分子设计理论研究,为我国玉米、水稻等主要农作物高产育种提供理论及技术支撑。
一、科学目标
针对我国粮食安全的重大需求和生命科学的前沿领域,解析玉米、水稻株型发育(分蘖、株高、茎叶夹角、穗型等)和籽粒形成(花/穗建成、籽粒发育等)这两个影响作物产量性状且密切相关的重要生物学过程的分子遗传及生理生化调控网络,为我国主要农作物高产品种培育提供理论支撑。
二、核心科学问题
解析玉米、水稻株型发育和籽粒形成的多基因遗传调控网络,分析并阐明影响产量性状的主要基因和基因之间的互作调控规律,为作物高产育种的分子设计提供理论基础。
三、2015年度重点资助领域和研究方向
(一)重点支持项目或培育项目。
1. 玉米、水稻株型发育和籽粒形成关键基因的生物学功能分析;
2. 玉米、水稻株型发育、籽粒形成的遗传调控网络;
3. 玉米、水稻株型发育与籽粒形成之间的遗传互作调控网络;
4. 玉米、水稻高产育种的分子设计理论。
对有较好研究基础和积累,有明确的重要科学问题需要进一步深入系统研究的申请项目将以重点支持项目的方式予以资助。对于有较好的创新研究思路或前期结果,但尚需一段时间探索研究的申请项目,将以培育项目的方式予以资助。
重点支持项目和培育项目的申请书,均要求研究内容至少包括两个以上基因互作关系。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二)集成项目。
1. 水稻籽粒大小(粒长、粒宽、粒厚、粒重)的分子遗传调控网络;
2. 水稻株型和穗型的分子遗传调控网络。
要求申请人具有较好的前期研究结果(包括已承担该重大研究计划并取得阶段性研究进展的课题组),采用两个共同项目负责人(Co-PI)的联合申请方式(共同项目的第二负责人,请在申请书“项目组主要参与者”中“项目分工”一栏中予以注明),协同研究水稻粒长、粒宽、粒厚、粒重之间多个基因的互作网络,水稻株型、穗型之间多个基因的互作网络。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四、2015年度资助计划
本重大研究计划2015年度计划资助经费约3000万元,拟资助“培育项目”约8项,“重点支持项目”约5项,“集成项目”约2项。
培育项目、重点支持项目和集成项目的资助期限均为2年。培育项目的平均资助强度为80-100万元/项;重点支持项目的平均资助强度为200-300万元/项;集成项目的平均资助强度为400-500万元/项。
五、申报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条件。
本重大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
2.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正在博士后流动站或者工作站内从事研究、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均不得申请。
(二)限项规定。
1.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或者参与申请本次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与处于评审阶段(申请和参与申请的项目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做出资助与否决定之前)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的以下类型项目合计限为3项: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指导专家组调研项目)、联合基金项目(指同一名称联合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不限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特殊说明的除外)、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含承担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和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项目)、优秀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项目,以及资助期限超过1年的应急管理项目。
申请或参与申请本次发布的重大研究计划集成项目不限项。
2.申请人(不含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上一年度获得重大研究计划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指导专家组调研项目),本年度不得再申请重大研究计划项目。
(三)申请注意事项。
1.项目申请接收与受理。
(1)本重大研究计划申请书报送日期为2015年3月8日(16时以前)。申请书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负责接收。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行政楼101房间)
邮 编:100085
联系电话:010-62328591
(2)本重大研究计划2015年度接收培育项目、重点支持项目和集成项目的申请。
(3)申请书由生命科学部负责受理。
2. 申请人注意事项。
本重大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书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特别要求: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当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否则按不端行为处理,依托单位负有审核责任。对申请人具体要求如下:
(1)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当认真阅读本项目指南,不符合项目指南的申请项目不予受理。
(2)申请人应根据本重大研究计划拟解决的具体科学问题和项目指南公布的拟资助研究方向,在认真总结和系统梳理本重大研究计划已有相关成果和进展、明确新的提升突破点的基础上,自行拟定项目名称、科学目标、研究内容、技术路线和相应的研究经费等。
(3)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ISIS系统,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依托单位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按照撰写大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4)申请书中的资助类别选择“重大研究计划”,亚类说明选择“培育项目”、“重点支持项目”或“集成项目”,附注说明选择“主要农作物产量性状的遗传网络解析”,根据申请的具体研究内容选择相应的申请代码。以上选择不准确或未选择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申请书中研究期限应填写“2016年1月-2017年12月”。
每个培育项目和重点支持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数不得超过2个。
每个集成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数不得超过4个,主要参与者必须是集成项目的实际贡献者。
(5)申请书的报告正文应当按照重大研究计划正文提纲撰写,应突出有限目标和重点突破,明确对实现研究计划总体目标和解决核心科学问题的贡献。
如果申请人已经承担与本重大研究计划相关的国家其他科技计划项目,应当在报告正文的“研究基础”部分论述申请项目与其他相关项目的区别与联系。
(6)自2015年起,各类项目申请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其中,直接费用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及其他支出;间接费用是指依托单位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依托单位为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绩效支出等。本指南所列资助强度为直接费用与间接费用之和。申请人只需填报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及项目申请经费在申请书中自动生成。
(7)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
(8)申请人应当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3. 依托单位注意事项。
依托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材料报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具体要求如下:
(1)依托单位应当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规定的项目申请截止时间提交本单位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并统一报送经单位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一式两份)及要求报送的纸质附件材料。
(2)依托单位报送纸质申请材料时,还应当包括本单位公函和申请项目清单,材料不完整不予接收。
(3)依托单位提交电子申请材料时,应当通过ISIS系统逐项确认。
(4)依托单位可将纸质申请材料直接送达或者邮寄至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采用邮寄方式的,请在项目申请截止时间前(以发信邮戳日期为准)以快递方式邮寄,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重大研究计划项目申请材料”。请勿使用邮政包裹,以免延误申请。
(四)其他注意事项。
1.为实现重大研究计划总体科学目标和多学科集成,获得资助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承诺遵守相关数据和资料管理与共享的规定。
2.为加强项目的学术交流,促进项目群的形成和多学科交叉与集成,本重大研究计划每年将举办一次资助项目的年度学术交流会,不定期地组织相关领域的学术研讨会。获资助项目负责人有义务参加本重大研究计划指导专家组和管理工作组所组织的上述学术交流活动。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