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学院(系)、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科研规划与管理,加强校院所三级监管,探索可持续发展的科研服务与管理机制和保障策略,经浙江大学自主科研计划领导小组第八次工作会议讨论决定,2015年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自然科学领域校长专项中设立“科研管理研究专项”,现将该专项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与研究重点
1.以“六高强校”战略为指导,围绕我校科研发展中的关键点和难点,结合工作实践和广泛深入的调研,分析研究我校科研工作可持续健康发展的对策建议。
2.2015年度重点资助方向:有组织科研活动、新型学科交叉研究组织模式、科研绩效评估评价、科研项目过程管理、科研经费监管、科研团队建设与科技创新人才培育、产学研合作研究等。
二、申请对象与资助类型
1.面向全校事业性质行政管理人员(含附属医院),课题负责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
2. 课题类型包括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重点课题资助额度1.0-1.5万元,一般课题资助额度0.5-0.8万元。
三、申报遴选与过程管理
1.申请人根据2015年度的重点资助方向,结合工作实际情况自主提出课题研究申请,计划任务书模板请见附件。
2.科研院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确定2015年度拟立项课题,在全校公开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发文立项。
3.发文立项的课题负责人应认真填写“浙江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计划任务书”。
4.立项课题的实施与管理严格按照《浙江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实施细则(2011年9月修订)》执行。
5.立项课题须提交调研分析报告和在正式期刊发表文章等研究成果方可申请结题,成果发表时应注明“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
6.申请结题课题将组织集中汇报会议验收方式,根据专家验收意见对于结题优秀的课题给予滚动支持。
四、申请时间与具体要求
1.申请书的研究内容需符合2015年度资助方向。
2.课题执行年限为2年(2015.1-2016.12)。
3.申请人请于2015年1月26日之前将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报送科研院项目过程管理中心(东三教学楼129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kyyxmb@zju.edu.cn。
联系人:林慧芳,88208863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5.01.08
附件:浙江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计划任务书(2015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