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浙江省重点实验室领导班子及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12-31浏览次数:505

各有关浙江省重点实验室、相关院系:

为规范浙江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浙科发条〔2014175号,文件见附)和《浙江大学印发浙江大学国家及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浙大发科〔20145号,文件见附)有关规定要求,现将我校浙江省重点实验室领导班子及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通知如下:

一、涉及实验室:

实验室领导班子(包括主任、副主任)及学术委员会委员(包括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聘任时间在2009年(含)以前的浙江省重点实验室,具体名单见下表:

序号

实验室名称

依托院系

1

浙江省医学分子生物学重点研究实验室

医学院

2

浙江省应用化学重点研究实验室

化学系

3

浙江省饲料与动物营养重点研究实验室

动科院

4

浙江省资源与环境信息系统重点研究实验室

地科系

5

浙江省农业遥感与信息技术重点研究实验室

环资学院

6

浙江省细胞与基因工程重点研究实验室

生科院

7

浙江省核农学重点研究实验室

农学院

8

浙江省综合信息网技术重点研究实验室

信电系

9

浙江省亚热带土壤与植物营养重点研究实验室

环资学院

10

浙江省生物电磁学重点研究实验室

医学院

11

浙江省先进制造技术重点研究实验室

机械系

12

浙江省器官移植重点研究实验室

医学院

13

浙江省动物预防医学重点实验室

动科院

14

浙江省女性生殖健康研究重点实验室

医学院

15

浙江省传染病重点实验室

医学院

16

浙江省医学分子影像重点实验室

医学院

17

浙江省生物治疗重点实验室

医学院

18

浙江省新生儿疾病(诊治)重点实验室

医学院

19

浙江省血液肿瘤(诊治)重点实验室

医学院

20

浙江省服务机器人重点实验室

计算机学院

21

浙江省微生物生化与代谢工程重点实验室

生科院

22

浙江省心血管诊治高新技术重点实验室

医学院

23

浙江省疾病蛋白质组学重点实验室

医学院

24

浙江省有机污染过程与控制重点实验室

环资学院

注:个别2009年后聘任的人员,可不参加本次换届。

二、换届要求:

参见以下两个文件相关条目。

1、《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浙科发条〔2014175号)第“十五条十六条

2、《浙江大学印发浙江大学国家及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浙大发科〔20145号)第十八条十九条和“附件浙江大学国家及省部级重点实验室领导班子换届程序(试行)依照《浙江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省重点实验室主任不进行公开招聘

三、时间节点:

2015115日前相关重点实验室按照要求填写《重点实验室领导班子及学术委员会换届申请表》(见附),并提交依托院系。

2015122日前相关院系汇总实验室材料,经实验室及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并签署意见后提交科研院基地办。

附件1:浙科发条〔2014〕175号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

附件2:浙大发科〔2014〕5号 浙江大学印发浙江大学国家及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

附件3:重点实验室领导班子及学术委员会换届申请表


                                                科研院基地办

2014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