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及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
已获2014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项目负责人(清单见附件1),需按要求填写《资助项目研究计划书》。现将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 请登陆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系统(http://www.zjnsf.gov.cn/b/home.aspx),如忘记用户名和密码,请与本学院科研科老师联系。
2、 请项目负责人仔细阅读附件2《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计划书填报操作说明》,请按照申请书的内容填写,除根据确定的资助额度对项目经费预算栏目进行适当调整外,不得对申请书的其他内容进行变更。
3、 省自然科学基金的资助经费管理依照《浙江省省级科技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附件3)、《浙江省省级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教〔2012〕357号)(附件4)和学校对间接经费管理执行。项目经费栏目应按如下比例填写:设备费为0、燃料动力费为0、人员劳务费为总经费的15%、管理费为总经费的10%、激励费为总经费的6.6%。
请各项目负责人务必于5月12日17:00前完成计划书的网上填报与递交工作。省自然科学基金办将于5月30日前完成计划书的网上审批工作。
经省自然科学基金办网上审批同意后,请各项目负责人打印成纸质文件一式三份并签字,并将原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申请书(一式两份)与签字后的纸质计划书(一式三份)一并递交至学院科研科。各学院科研科老师请将本学院材料汇总后,于2014年6月6日17:00前集中报送科研院。
注意:如不按要求填写计划书、不按期提交电子文档、不及时上交纸质文档导致资助项目被撤消,后果自行负责。
省自然科学基金办联系方式
杜孙杰、陈登,电话:0571-86964971、87353861
浙大科研院联系方式
张戈、李安华, 电话:0571-88981775、8898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