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转发填报2014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计划书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5-05浏览次数:1781

各单位及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

已获2014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项目负责人(清单见附件1),需按要求填写《资助项目研究计划书》。现将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 请登陆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系统(http://www.zjnsf.gov.cn/b/home.aspx),如忘记用户名和密码,请与本学院科研科老师联系。

2、 请项目负责人仔细阅读附件2《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计划书填报操作说明》,请按照申请书的内容填写,除根据确定的资助额度对项目经费预算栏目进行适当调整外,不得对申请书的其他内容进行变更。

3、 省自然科学基金的资助经费管理依照《浙江省省级科技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附件3)、《浙江省级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教〔2012357号)(附件4)和学校对间接经费管理执行。项目经费栏目应按如下比例填写:设备费为0、燃料动力费为0、人员劳务费为总经费的15%、管理费为总经费的10%、激励费为总经费的6.6%

请各项目负责人务必于51217:00前完成计划书的网上填报与递交工作。省自然科学基金办将于530前完成计划书的网上审批工作。

经省自然科学基金办网上审批同意后,请各项目负责人打印成纸质文件一式三份并签字,并将原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申请书(一式两份)与签字后的纸质计划书(一式三份)一并递交至学院科研科。各学院科研科老师请将本学院材料汇总后,于20146617:00前集中报送科研院。

注意:如不按要求填写计划书、不按期提交电子文档、不及时上交纸质文档导致资助项目被撤消,后果自行负责。

 

省自然科学基金办联系方式

杜孙杰、陈登,电话:0571-8696497187353861

浙大科研院联系方式

张戈、李安华, 电话:0571-8898177588981126

 

附件12014年浙江大学省自然基金新上项目清单

附件2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计划书填报操作说明

附件3浙江省省级科技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4浙江大学关于浙江省省级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项目间接费用管理的规定(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