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高档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科技重大专项2015年度课题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5-04浏览次数:205

各有关院系:
  为逐步提高我国高端装备制造业的自主开发能力,满足国内重点行业对制造装备的基本需求,在数控机床专项“十二五”实施计划框架下,现发布《数控机床专项2015年度课题申报指南》。课题申报指南的具体内容见附件。
  本年度课题申报指南的编制遵循以下原则:
  一、任务安排进一步聚焦,将资源向标志性成果倾斜
  围绕专项实施方案和“十二五”计划总体目标,将资源向标志性成果倾斜。在专项2015年年度计划安排中,紧密围绕航空结构件制造装备、航空发动机制造装备、汽车发动机制造装备、高档数控系统、精密卧式加工中心等标志性成果部署相关任务。
  二、以用户需求为引导,确保专项“成果落地”
  进一步突出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所有产品类课题明确要求企业牵头组织实施。鼓励装备制造企业与用户共同开展装备及成套生产线研发,形成工艺研究、加工制造、系统集成和用户使用的良性互动。将共性技术研究的已有成果和拟开展的进一步研究,融合到关键主机装备和生产示范线的研发中,密切产学研合作,促进创新要素向企业聚集。鼓励和支持产业链关联单位组建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及“产、学、研、用”联盟,提高产业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积极探索“后补助”财政支持方式
  在专项2015年任务安排中,积极落实《民口科技重大专项后补助项目(课题)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3]443号)的文件要求,突出成果导向,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自主投入积极参与数控机床专项。
  四、专项实施与产业政策、行业管理工作形成互动
  加强专项与机床行业管理工作的结合,通过专项实施有效地引导行业重点企业产品结构调整和质量提升;实施过程中注意和高端装备制造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产业政策的结合,加强科技投入和政策协同,重点项目协同推进。
  五、充分发挥地方及行业作用
  为充分发挥地方及四大领域行业集团公司在专项实施中的作用,由地方工业主管部门及部分重点领域央企(名单见附件1)落实配套经费,对申报单位资料进行审核、汇总及报送。其中由重点领域央企组织申报为今年试点工作,在按要求落实配套经费的前提条件下(明确配套资金的落实方式与措施,提供证明文件),部分重点领域央企可组织下属单位申报专项2015年度课题。
  各单位应按照以上原则和相关指南要求编制课题申报材料,下载申报软件进行编制申报材料,并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工业主管部门及相关重点领域央企(名单见附件1),进行汇总,行文报送至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
        我校申报的课题需通过浙江省经信委推荐,申报材料:课题申报书一式十三份(正本一份,在封面注明),课题预算申报书一式六份(正本一份,在封面注明)并附电子版(光盘)一份。务必在5月30日前报送到浙江省经信委技装处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高档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科技重大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

      任  斐   010-88379309
  路  璐   010-88379326
  杭春进   010-88386270
  倪  航   010-88379305

      浙江省经信委技装处:

      张蕴博    0571-87057427

      科研院重大专项部:

      王国雄,严智宇    0571-88981159
  课题申报软件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王晓飞 电话:010-64882018转807  手机:15001036401
  徐耸  电话:010-64882018转804  手机:13810641967
  预算编报系统软件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010-62211334(煤科总院软件所)
  申报过程中,如对课题申报指南和申报程序有疑问,请及时与联系人进行联系。

附件:
附件1 各地工业主管部门及部分重点领域央企名单
附件2 数控机床专项2015年课题申报指南
附件3 数控机床专项课题申报软件
附件4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预算编报系统软件
附件5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预算编报系统软件-填报说明文件
附件6 《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7 《民口科技重大专项后补助项目(课题)资金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