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根据《财政部 科技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科技重大专项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0]28号)、《关于报送科技重大专项免税进口物资清单及年度申请方案等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财办关税[2010]66号)以及《关于调整科技重大专项免税进口物资需求清单及年度申请方案报送办法等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财办关税[2013]83号)有关规定,现就2014-2016年度科技重大专项进口物资免税申报工作通知如下,具体请见通知附件:
附件:国家卫生计生委财务司关于开展科技重大专项2014-2016年度进口物资免税申报工作的通知
联系人:严智宇 88981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