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14年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自然科学类)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3-24浏览次数:1532

 

关于2014年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自然科学类)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系:

2014年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自然科学类)的申报立项工作现已开始,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要求

1、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的研究期限一般为23年。项目主持人应按计划完成项目研究,并及时进行结题。

2、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主要资助全省普通高校副教授(或相应职称)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的青年教师(原则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项目负责人须在项目中承担实质性的任务。

3、项目负责人已在承担省教育厅科研项目,或三年来立项(包括各渠道项目)后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的不予申报。正在主持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的,不得申报。

4、作为项目负责人原则上每人每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作为主要参加者只能申报2个项目。

二、经费支持额度

每项1—2万元。

三、申报办法

1、申报者要认真填写《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并完成网上申报。网络申报平台网址为http://www.zjkysz.cn,网上申报时间为201441日至417日。《申请书》启用2014年新版本,可在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和网络申报平台直接下载,以前版本无效。

22014年度科研项目实行限额推荐立项,各学院(系)申报限额可在项目申报平台查询,有意向申报项目的教师请向学院(系)科研科咨询名额分配情况。限额数的分配依据为总限额数、历年项目申报数和结题率。请各学院(系)按本通知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工作。

3、各学院(系)科研科须提交《2014年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备案汇总表》(见附件1)一式1份和《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一式1份,于420日前送科研院农社部,电子版同时发到邮箱wfz@zju.edu.cn

联系人:王芳展,傅纪磊

电话:0571-88981029

电子邮箱:wfz@zju.edu.cn

科研院农社部 

2014324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

2014年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备案汇总表

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