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自然科学类)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系:
2014年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自然科学类)的申报立项工作现已开始,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要求
1、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的研究期限一般为2至3年。项目主持人应按计划完成项目研究,并及时进行结题。
2、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主要资助全省普通高校副教授(或相应职称)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的青年教师(原则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项目负责人须在项目中承担实质性的任务。
3、项目负责人已在承担省教育厅科研项目,或三年来立项(包括各渠道项目)后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的不予申报。正在主持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的,不得申报。
4、作为项目负责人原则上每人每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作为主要参加者只能申报2个项目。
二、经费支持额度
每项1—2万元。
三、申报办法
1、申报者要认真填写《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并完成网上申报。网络申报平台网址为http://www.zjkysz.cn,网上申报时间为2014年4月1日至4月17日。《申请书》启用2014年新版本,可在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和网络申报平台直接下载,以前版本无效。
2、2014年度科研项目实行限额推荐立项,各学院(系)申报限额可在项目申报平台查询,有意向申报项目的教师请向学院(系)科研科咨询名额分配情况。限额数的分配依据为总限额数、历年项目申报数和结题率。请各学院(系)按本通知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工作。
3、各学院(系)科研科须提交《2014年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备案汇总表》(见附件1)一式1份和《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一式1份,于4月20日前送科研院农社部,电子版同时发到邮箱wfz@zju.edu.cn。
联系人:王芳展,傅纪磊
电话:0571-88981029
电子邮箱:wfz@zju.edu.cn
科研院农社部
2014年3月24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