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有关事项的通告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14〕1号)精神,新一年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工作已经开始。请有关学部、学院(系)、研究院所、附属医院等积极宣传组织,共同做好2014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主要资助自然科学基础性研究工作。2014年度集中受理申请的科学基金项目有: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项目)、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等。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项目类型及其申请接收时间将另行公布。 2014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填写方式有所调整,除面上项目继续用传统离线方式外,其他项目类型均采用在线填写,其中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从今年起改为在线方式填报。请各部门提前摸底,并将本单位第一次在线申报人员的名单报给科研院(具体格式见附件1),以便分配用户名和密码。请各位申请人参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资助经费管理办法及相关项目管理办法等,积极准备申请。为更好安排2014年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1. 面上项目:资助年限4年,资助期限:2015年1月-2018年12月;预计2014年资助规模和资助强度基本与2013年持平,其中部分学部的强度范围较大,将对工作基础较好,已有突出进展的项目,可根据实际需要申请较高强度的经费资助。具体请按各学科特点据实填写经费预算。 2. “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 ”:2014年取消该类型项目,但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可在结题当年申请面上项目。 3.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年限一般为3年(博士后除外),预计强度约为25万元/项。其中女性年龄限制为未满40周岁[197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男性仍为35周岁[197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每人只可负责承担一次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4.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 :男性未满38周岁[197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未满40周岁[197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与境外单位没有正式聘用关系;100万元/3年,2014年拟资助400项;不能同时申请优秀青年科学基金和杰出青年基金。正在承担优秀青年科学基金的负责人不得申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但结题当年可以申请,请近年要申请杰出青年基金的老师注意。 5.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年限为4年,采用在线填报方式申请,申请人年龄未满45岁(即1969年1月1目(含)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要求提供发表论文被收录引用情况的检索统计情况证明(仅需经相关检索机构盖章认定的统计表,无需具体论文复印件)。 6. 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仅限50周岁以下(即1964年1月1日(含)后出生)人员申请,需具有所在国(或所在地)相当于副教授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资助年限为2年,资助额度为20万元。 2年期结束后国家基金委对这些项目进行重新评估,再次申请后,基金委会择优给予200万元/4年的延续资助。 7. 重点项目: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时自主确定项目名称,尽量避免使用领域名称作为项目名称,在填写“附注说明”时,应写明所属指南中的领域名称。各学部对申请书填写要求不同,请根据《2014年项目指南》要求及每个学部的具体要求提出申请;合作单位不得超过2个,2014年平均资助强度约为350万/项。 8. 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项目):2014年原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并入该项目。2014年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项目)申请强度不超过1000万元/项,资助期限一般为5年。申请(包括申请人和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参与者)国家重大仪器研制项目项目(含科学仪器研究专款、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以及科技部的重大仪器项目)总数限1项。 9. 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预计平均强度300万元/项,期限5年。采取在线填写的方式,填写专用的申请书,同时提交英文版式申请书作为附件,以及双方共同签字合作研究协议书复印件,合作者所在国(或所在地)主持与申请项目的有效证明材料或论文材料;如果外方合作者无法在英文申请书上签字,可由一封本人签名的确认函代替。 二、进度安排 1. 2014年1月16日,科研院发布申报通告。 2. 申请人完成初稿。 3. 各院系对本单位项目进行审查和初评。 4. 2014年3月5日前,各单位在确保申请材料真实无误后将申请书材料一式2份(在非原件上加盖单位公章,此份材料学校留底),连同单位申请项目汇总数据库压缩包及清单(需加盖公章)统一上报校科研院基础办;其中在线填写的申请书及附件材料需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其中1份原件)上交。考虑到全校工作进度安排尤其是项目查重时间的要求,逾期不再受理。 5. 2014年3月 8日前,科研院将申报数据上传基金委进行查重。 三、特别说明 1. 加强科学道德建设,加强学术诚信管理。为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完整、及时,促进我校基金工作可持续发展,请各单位务必负起责任加强对本单位申报材料的审查、监督和指导,杜绝申请材料弄虚作假、代为签名等现象;学院学术委员会(或评议小组)及科研科应认真履行职责,建议一些申报项目量较大的学院、研究所以及国家、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对申报项目组织初评和审查,共同帮助项目申请人把好质量关,提高项目批准率。请每位申请者认真填写《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形式审查明细表》(见附件2),签名后上交单位科研科,所有申报材料需经所在单位审查通过并签章后方可报送学校。 2. 申请者要把增强创新意识放在首位,提高申请项目创新性,同时也要兼顾技术路线及实施方案的先进性及可行性。请在研读《2014年项目指南》,广泛调研掌握国内外研究动态,了解历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情况(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信息管理系统https://isis.nsfc.gov.cn的“项目检索”菜单及国家基金委各学部的网页已开通历年批准项目情况查询)的前提下,选择在该领域有新意有优势又有一定工作基础的项目提出申请。 3. 请各单位重点做好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和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选拔推荐及初审工作。请各院系和研究所充分发挥各单位专家的作用,做好项目的初审和初评工作。 4. 关于博士后人员申请资格:正在博士后工作站内从事研究的人员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需填写承诺书,并由合作导师所在院系签字同意,并附于纸质申请书后。博士后人员项目终止年月应根据书面承诺实事求是的填写。(附件3《关于博士后申请2014 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承诺》) 5. 2014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受理工作时间较紧,因此请各位申请者及相关单位务必提前准备,按时上交申请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不接受以个人名义提交的申请书;2014年将使用全新的申请代码,请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和《2014年度项目指南》中查阅。 6. 申请书材料:申请者需提交的材料有申请书电子版文件(或在线提交申请书)、纸质申请书、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形式审查明细表。项目申请须使用2014年新版申请书(使用前请完全删除以往旧版申请书!),请申请者于2014年1月16日后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下载。申请时须保证纸质申请书和电子申请书的内容一致(版本号一致),尽量将附件材料电子化,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所在单位。 7. 请申请人及各单位对照附件进行申请书形式审查。在填写过程中如遇到技术问题请直接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垂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信息中心,技术支持电话:010-62317474,电子邮件:support@nsfc.gov.cn。未尽事宜,申请人可询校科研院基础研究办公室(联系电话:88981080,88981126)或各单位科研科咨询。
浙江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 二○一四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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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形式审查明细表